办事指南

办事名称:贡嘎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相关生态旅游方案审批

办理机构:四川贡嘎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

承办科室:保护科

咨询电话:0836-2835567

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
办理时限:自收到申请人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到现场勘察;自收到申请人齐备材料后10个工作日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。

办理地址:康定市情歌东路2号

办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》
《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》
《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》
《国家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3号》

申请资格:凡在四川贡嘎山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开展的生态旅游开发项目。

申请条件: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。

所需材料:
申请人开展生态旅游的申请文件;生态旅游规划;生态旅游规划专家审评意见;开展生态旅游对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、自然生态系统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评价报告。

办事流程:
(一)报送拟开展生态旅游的申请文件,并备齐必需的申办材料提交我局;
(二)组织对项目拟选址进行现场勘察;
(三)对选址合理的建设项目报送上级林业主管部门。

保护科受理——>业务科室根据申请人上报相关材料提出基本意见——>局务会会审——>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